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调查组具有的下列属性,不正确的是( )。
A、法定性
B、固定性
C、专业性
D、建设性
【正确答案:B】
事故调查组的法律属性体现为“四性”:①法定性;
②临时性;
③专业性;
④建设性。【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规定【考点】事故调查组的法定地位【考察方向】概念释义【难易程度】易【】
事故发生后应向上级报告,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扩展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某劳务公司分包的铁路隧道施工作业现场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将事故逐级上报。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市安监局与市总工会、市公安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什么是事故调查组?其有哪些人员组成?职责又有哪些?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除了报告事故之外,后续程序就是事故的调查。事故调查应当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经过、结果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向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提交事故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案例中的调查组由安监局、公会和公安机关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符合法律规定。
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履行下列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体现出法律法规的科学性,由需要的各方面专业人员组成,有利于事故的调查。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明确并依法设定,应当依法履行。但在现实中,事故调查组并非都是中立的,并且有些调查结果可能会与政治挂钩,因此调查结果未必中立,必须在制度上更加完善,引入类似异地调查或者其他有效的措施。另外事故调查组的能力受到部分群众的怀疑,也体现了该制度一定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