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A、不予
B、给予罚款
C、给予拘留
D、给予警告
【正确答案:A】
《行政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处罚:①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知识点】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考点】行政处罚的适用【考察方向】概念释义【难易程度】易【】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
扩展资料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表明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精神。
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里的收容教养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
不可以对未成年人实施行政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所以没有完全民事行为不满十四周岁行政处罚,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不予处罚。根据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在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和法定幅度内,适用较轻的种类或者依照处罚的下限或者略高于处罚的下限给予处罚,但不能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以下给予处罚,如,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处罚两千元,减轻处罚一千元。根据规定,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有,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是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是其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1、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没有年龄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3、行政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