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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列用地中,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

发布时间:2023-03-03 06:4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列用地中,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

A 、养殖水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列用地中,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

B 、农田水利用地

C 、农业科研试验田

D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①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②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③蔬菜生产基地;

④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⑤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土地管理法》对保护耕地是如何规定的?如何开垦耕地?应该怎么办

《土地管理法》对保护耕地是如何规定的?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化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国家对哪些耕地实行严格管理?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列用地中,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有哪些情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工艺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于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ba gb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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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村养殖用地新规定

能,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养殖场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为被征收者提供周转房时所用的费用。若因征收房屋造成养殖场停产、停业的,还需要按照被征收之前养殖场的平均效益,补偿其经济损失和动物的搬迁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2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23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养殖场拆迁,饲养人所养的家禽是可以移动的,一般由饲养人运到新的养殖场进行饲养,并获得一定的搬迁费用。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25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所以,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列用地中,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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