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发布时间:2023-03-03 06:55: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综合性规划和指导性专项规划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B 、规划的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中,应当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的说明

C 、在报送审查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

D 、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其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判前,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组织编制规划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组织征求公众对规划草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意见之前,应当事先把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公开或发送给前来提出意见的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在他们发表意见后,要认真予以考虑,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应当在向规划的审批机关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时附具对公众意见已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上预防、减轻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查、规划实施后的跟踪评价以及其他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国土空间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统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统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四条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全面、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的原则,注重专家审查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统筹考虑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督导检查、跟踪评价和信息共享制度,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第六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组织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工作机制,鼓励、支持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多种方式参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第二章 评价第八条 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应当在编制过程中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第九条 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下列专项规划,应当在编制过程中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工业各行业规划;

(二)种植业发展规划、渔业发展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

(三)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流域水电规划;

(四)流域、区域涉及河流、湖泊开发利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和供水、水力发电等专业规划,跨流域调水、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等规划;

(五)内河航运规划、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总体规划、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省道公路网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际铁路网建设规划、集装箱中心站布点规划、地方铁路建设规划;

(六)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七)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

(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海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其他需要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第十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范围内的规划,应当在编制过程中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相应的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在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已有相应规划并且业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可以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一条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编制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或者区域开发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款所称的产业园区,是指经批准设立的新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各类园区。第十二条 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前期阶段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编写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与规划方案同步编制、同步论证、同步审定。

规划编制机关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负责。第十三条 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分区管控要求,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主要包括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生态保护目标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哪些情况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哪些情况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据《建设专案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

国家根据建设专案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专案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专案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专案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专案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专案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专案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专案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注意:上述两个分件都是关于建设专案分类管理的规定的,但是前者是法律,后者是法规。两者的说法略有不同,前者叫“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后者是“环境保护分类管理”。

【例题】

A 建设专案对环境影响很小 B建设专案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

C建设专案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D建设专案对环境不能造成重大影响的

答案:C

解析:掌握建设专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建设专案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

2、建设专案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

A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B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C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D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解析:掌握建设专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建设专案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区别

据我所知,从规范性来看说,尽管我国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名称中含有“环境影响评价”的字样,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专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并且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但是,就环境影响评价的书面成果——即,报告书,却使用的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自然,针对规划、建设专案就应该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专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尤其这些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备案的材料一般不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从现实意义而言,在法律法规的内容方面而言,其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但由于技术手段等方面的限制,这个”评价“形成的结果,不一定是”严格“意义上的评价,因为,你知道,一个报告书除了评价之外,还包括公众参与、规划的协调性分析等其他内容,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形成的书面报告叫”环境影响报告书“也是合理、科学的。

望能有益于您,祝好!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什么不同

个人理解如下,仅供参考。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强调的是结果,是已经通过运用一定的评估方法对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估,得到了评估结果,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是评估过程与评估结果的体现,一般有一定的格式和框架要求。

另外,有些时候,在某些情况下,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也指对环境影响报告进行的评估。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强调的是过程,是按照一定的格式和框架要求,对环境影响评估的过程与结果用文字加以表述,编撰成文,以形成报告。

注册资本20万的轻工类工厂做环境影响评价时需要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环境影响报告书啊?

做环评报告,不是看你投资多少,是看你专案所属类别、规模大小、生产工艺。

轻工类工厂包含很多,比如说粮食饲料加工、养殖屠宰、食品加工、木材加工、纸品橡胶等制品加工等等专案类别。

专案类别说清了,然后看专案生产工艺。比如说木片加工、家俱制造,如果是需要酸洗、磷化、电镀工艺的要做报告书,其他做报告表;

专案类别说清了,或者看生产规模,比如说人造板制造,如果年产量是20万立方以上要做报告书,其他做报告表。

具体可查下《建设专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面有详细分类

判断题:环境影响评价档案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

【】正确。即由具有环境评价资质的机构(甲级或乙级)承担环评任务,完成

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有何区别

厚度不一样,呵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具体的区别法律档案上有描述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摘自《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

以编制建设专案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例,说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应包涵哪些环

从大的范围来讲啊,所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都包括三阶段:

(1)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编制阶段(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3)环境影响评价档案编制阶段。

针对第一阶段,简单的说工作有:(a)研究各个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要求,据此来确定环评档案的型别,先看能不能符合产业政策(b)根据提供的基本资料,研究相关技术档案,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厂区环境状况调查,调查这个厂区周围情况是看选址行不行,对应十一章。(c)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d)根据以上这三条,确定保护目标、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这个就是报告书的第一章。接到委托后,公众参与工作也可以展开了。

针对第二阶段,工作有:(a)评价范围内环境概况、监测和评价(b)工程分析(c)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分别对应报告书第二章、第四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

针对第三阶段,工作有:(a)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b)其它方面,比如风险、清洁生产、产业政策与总量控制、经济社会效益可行性论证,最后编制。对应报告书第七章~第十四章。

一般常见报告书章节:

1、总论、2区域环境概况、3工程分析、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环境影响分析(包括施工期和营运期)、6预测与评价、7环保措施可行性、8风险评价、9清洁生产、产业政策与总量控制、10公众参与、11选址与平面布置可行性、12经济损益分析、13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4结论。可能有些先后顺序不太一样。大致内容都包括了。

根据环境质量影响评价制度,大中型开发建设专案必须编制() A环境影响报告书 B环境影响报告表

A

环境影响报告书总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 轻工、纺织、化纤 可编制各种化学纤维、棉、毛、丝、绢等制造以及服装、鞋帽、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专案;食品、饮料、酒类、菸草、纸及纸制品、印刷业、人造板、家俱、记录媒介、塑料制品、文教体育用品的制造及加工等专案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旨在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办法》于2018年4月16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7月16日公布,共三十四条,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1]

中文名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发布机关

生态环境部

类型

部门规章

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发布时间

2018年7月16日

快速

导航

办法全文

修订解答

办法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已于2018年4月16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

生态环境部部长 李干杰

2018年7月16日

办法全文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三条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六条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的公众参与,对公众参与的真实性和结果负责。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依法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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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由作者 环境评估师考试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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