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关于排气筒高度及排放速率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排气筒高度必须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
B 、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内的建筑3米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 准值严格50%执行
C 、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
D 、若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外推计算结果
【正确答案:C】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关于排气筒高度及排放速率的有关规定,说法正确的是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 。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里有规定,所设置的排气筒必须高出周围贰00m范围内建筑高度5m以上。如果不能达到这个要求,,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比如某根排气筒,排放某种污染物,其依5m高排气筒对应的排放速率是依0kg/h,然后如果在排气筒周边贰00m范围内,有座建筑,其高度为贰5m(或者大于贰0m)。那么依5m高的排气筒的排放速率必须严格50%执行,即排放速率为依0*50%=5kg/h执行。 因此最终该排气筒排放某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是5kg/h(依5m
应该要设置排气筒,布袋除尘器肯定有排气口,不足15m按外推计算排放限值在严格50%,布袋除尘对有机废气没有效率。按无组织就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因为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物料堆放、开放式输送扬尘和管道、设备的含尘气体泄漏等。
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答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所以不加排气筒是不可以的。
扩展资料:
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物料堆放、开放式输送扬尘和管道、设备的含尘气体泄漏等。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对污染源排气筒高度、排放速率和执行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项目环评、监测均应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2、按照从严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原则,石英砂加工、建筑石料加工、选矿等项目可收集的生产废气经净化后应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须同时满足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评的要求,一般不低于15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7.1 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 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7.2 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论其是否由同一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气筒,若其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视为一根等效排气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排气筒,且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应以前两根的等效排气筒,依次与第三、四根排气筒取等效值。等效排气筒的有关参数计算方法见附录A。
7.3 若某排气筒的高度处于本标准列出的两个值之间,其执行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内插法计算,内插法的计算式见本标准附录B;当某排气筒的高度大于或小于本标准列出的最大或最小值时,以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外推法计算式见本标准附录B。
7.4 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m。若某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m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7.3的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
7.5 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应从严控制,一般情况下不应有无组织排放存在,无法避免的无组织排放应达到表2规定的标准值。
7.6 工业生产尾气确需燃烧排放的,其烟气黑度不得超过林格曼1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