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关于补充监测数据现状评价内容,分别对各监测点位不同污染物的()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关于补充监测数据现状评价内容,分别对各监测点位不同污染物的()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3-03-03 12:02:5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关于补充监测数据现状评价内容,分别对各监测点位不同污染物的()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A 、短期浓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关于补充监测数据现状评价内容,分别对各监测点位不同污染物的()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B 、长期浓度

C 、秤均浓度

D 、年平均浓度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关于补充监测数据现状评价内容,分别对各监测点位不同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占标率,超标率,最大超标倍数都怎么算

占标率Pi =(Ci/Co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³;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Coi一般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l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超标率=(超标个数/总个数)×100%,最大超标倍数=(最大超标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扩展资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3-2008),选择导则中推荐模式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分级,结合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

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根据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l~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 (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确定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即以排放源中心点,为半径的圆或2×D10%即为边长的矩形区域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当最远距离超过25km时,确定评价范围是25km为半径的圆或2km×25km为边长的矩形区域。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5km。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国标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是规定的什么

国标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是规定的什么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关于补充监测数据现状评价内容,分别对各监测点位不同污染物的()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卫生防护距离有两种:一种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另一种是以大气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它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提出来的,名称比“卫生防护距离”更客观些。 虽然两者名称有所差异,但无论哪种距离,都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

二、主要不同之处

目前,有GB号的各种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基本是这样定义的: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卫生防护距离是指: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通过计算后,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从上述可知,有GB号的各种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为起点算起的,而大气导则是以厂界为起点算起的。

三、应用的原则

目前,环境影响评价中确定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方法有:

一是根据各行业单独制定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有GB号);一种是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公式进行计算;还有一种是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提供的公式进行计算。 1、有GB号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优先执行。 2、对于大气无组织污染源而言,无GB号可执行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来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的公式进行计算就可。 3、有的地区,在计算防护距离时,需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同时计算,然后取最大值,也没有问题。

如何划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对于一个拟建项目,经过初步工程分析,确定1~3个污染物为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1)Pmax≥80%,且D10%≥5km,为一级。

(2)其他情况,为二级

(3)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为三级。

在具体评价过程中,可根据项目的性质、总投资和产值、周围地形的复杂程度、环境敏感区的分布情况,以及当地大气污染程度,对评价工作级别做适当调整。调整的幅度上下不宜超过一级。

扩展资料:

评价范围的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关于补充监测数据现状评价内容,分别对各监测点位不同污染物的()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确定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即以排放源为中心点,以D10%为半径的圆或2×D10%为边长的矩形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最远距离超过25km时,确定评价范围为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或边长50km的矩形区域。

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5km。

对于以线源为主的城市道路等项目,评价范围可设定为线源中心两侧各200m的范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气环评工作分级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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