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 )的罚款。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 )的罚款。

发布时间:2023-03-03 14:13:07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A、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    )的罚款。

B、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D、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    )的罚款。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施工单位

《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三种:第一,承包人出现工程事故的连带责任。第二,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的民事责任因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承包企业导致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施工合同特别是分包合同无效,则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无法追究逾期竣工违约金、未达到质量标准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第三,承包人欠付工程款,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包方将工程承包给无资质单位怎么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有什么内容?

一、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行为 1、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 2、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3、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5、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6、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7、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8、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处罚规定 1、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2、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 行政处罚 ,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5、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 退休 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为您介绍了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行为和违反该行为会受到的相应的处罚规定。作为建设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上述规定,规范操作建筑工程施工行为,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还涉及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应的部门,若您想更仔细的了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处罚规定 ,可以咨询专业 律师 。

温馨提示:
本文【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 )的罚款。】由作者 监理考试题库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