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某矿山现场指挥作业的负责人赵某在未采取足够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不顾工人的反对意见,强令工人从事爆破作业,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的事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

某矿山现场指挥作业的负责人赵某在未采取足够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不顾工人的反对意见,强令工人从事爆破作业,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的事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

发布时间:2023-03-03 18:25:03

某矿山现场指挥作业的负责人赵某在未采取足够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不顾工人的反对意见,强令工人从事爆破作业,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的事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关于赵某应负刑事一任的说法中, 正确的是()。

A、赵某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某矿山现场指挥作业的负责人赵某在未采取足够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不顾工人的反对意见,强令工人从事爆破作业,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的事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

B、赵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赵某未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5名重伤人员中又有1人死亡,赵某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D、赵某未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5名重伤人员中又有1人死亡,赵某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关于赵某应负刑事一任的说法中, 正确的是赵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领导,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都是非领导吗,怎么区别?

主体分别如下:

1、重大责任事故罪:

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区分点:

1、概念: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2、客体条件:

重大责任事故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3、处罚情形:

重大责任事故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某矿山现场指挥作业的负责人赵某在未采取足够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不顾工人的反对意见,强令工人从事爆破作业,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的事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

扩展资料:

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安全事故分类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重大责任事故罪

百度百科--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百度百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规定再生产作业中违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严重后果,!处几年以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34条规定,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34条规定,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某矿山现场指挥作业的负责人赵某在未采取足够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不顾工人的反对意见,强令工人从事爆破作业,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的事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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