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烟花爆竹企业向安监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材料不实,安监部门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根据《行政许可法》,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期限是()。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正确答案:A】
某烟花爆竹企业向安监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材料不实,安监部门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根据《行政许可法 》,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期限是1年。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三章
第十六条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第十九条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零售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零售许可证上载明的储存限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结合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确定。
第二十一条 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生产企业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制件、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厂区设计图纸、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核意见;
2、受理。省安监局收到申请后,对新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需出具受理书面凭证;
3、审查。对已经受理的申请,省安监局在征得企业所在地安监部门或有关部门同意后,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程序;
4、发证。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应当向省安监局提出审查意见,省安监局对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后,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能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对决定颁发的,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对不予颁发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条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