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心地理论的基本内容中,对于中心地组织来说,按照不同的原则,次级中心地有不同的组织方法,克里斯勒提出了( )最基本的等级体系。
A、二类
B、三类
C、四类
D、五类
【正确答案:B】
在中心地理论的基本内容中,对于中心地组织来说,按照不同的原则,次级中心地有不同的组织方法,克里斯勒提出了三类最基本的等级体系。
中心地理论三大原则是市场最优原则、交通最优原则、行政最优原则。
中心地理论概念:
中心地理论是由德国城市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和德国经济学家廖什分别于 1933年和 1940年提出的,50年代起开始流行于英语国家,之后传播到其它国家,被认为是20世纪人文地理学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它是研究城市群和城市化的基础理论之一,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地理学的建立基础之一。
中心地理论是指阐述一个区域中各中心地的分布及其相对规模的理论。根据该理论,城市的基本功能是为周围的地区提供商品和服务。最重要的中心地不一定是人口最多的、但却是在交通网络上处于最关键位置的、能提供很广泛的商品和服务的地区。该理论在研究城市体系的生态演替方面有较大的应用。
三大原则解释:
1、市场原则:克里斯塔勒首先关心的是在农村市场中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聚落体系,因此他首先论述的也是按市场原则建立起来的中心地模型。按照市场原则,高一级的中心地应位于低一级的三个中心地所形成的等边三角形的中央,从而最有利于低一级的中心地与高一级的中心地展开竞争,由此形成K=3的系统。
2、交通原则:克里斯塔勒认识到,早期建立的道路系统对聚落体系的形成有深刻影响,这导致B级中心地不是以初始的、随机的方式分布在理想化的地表上,而是沿着交通线分布。
3、行政原则:在K=3和K=4的系统内,除高级中心地自身所辖的一个次级辖区是完整的外,其余的次级辖区都是被割裂的,显然,这不便于行政管理。
一、假设条件和基本概念克里斯塔勒创建中心地理论深受杜能和韦伯区位论的影响,故他的理论也建立在“理想地表”之上,其基本特征是每一点均有接受一个中心地的同等机会,一点与其它任一点的相对通达性只与距离成正比,而不管方向如何,均有一个统一的交通面。后来,克氏又引入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条件,即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属于经济行为合理的人的概念。这一概念表示生产者为谋取最大利润,寻求掌握尽可能大的市场区,致使生产者之间的间隔距离尽可能地大;消费者为尽可能减少旅行费用,都自觉地到最近的中心地购买货物或取得服务。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具备完成上述行为的完整知识。经济人假设条件的补充对中心地六边形网络图形的形成是十分重要的。 克里斯塔勒还提出以下概念: (l)中心地(Central Place),可以表述为向居住在它周围地域(尤指农村地域)的居民提供各种货物和服务的地方。 中心地的等级性 1,中心地主要提供贸易,金融,手工业,行政,文化和精神服务.中心地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种类有高低等级之分.根据中心商品服务范围的大小可分为高级中心商品和低级中心商品.高级中心商品是指服务范围的上限和下限都大的中心商品,例如高档消费品,名牌服装,宝石等,而低级中心商品是商品服务范围的上限和下限都小的中心商品,例如小百货,副食品,蔬菜等. 提供高级中心商品的中心地职能为高级中心地职能,反之为低级中心地职能,例如名牌服装的专卖店和经营宝石的珠宝店是高级中心地职能,而经营小百货的零售店是低级中心地职能. 具有高级中心地职能布局的中心地为高级中心地,反之为低级中心地.低级中心地的特点是数量多,分布广,服务范围小,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档次低,种类少.高级中心地的特点是数量少,服务范围广,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种类多.在二者之间还存在一些中级中心地,其供应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介于两者之间.居民的日常生活用品基本在低级中心地就可以满足,但要购买高级商品或高档次服务必须到中级或高级中心地才能满足.不同规模等级的中心地之间的分布秩序和空间结构是中心地理论研究的中心课题.
中心地理论 又称“中心地学说”。是研究城市空间组织和布局时, 探索最优化城镇体系的一种城市区位理论。 中心地理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初西欧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发展 时期,是1933年由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W. Christaller)首先使用的。 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通过对德国南部城市和中心聚落的大量调查 研究后提出的,他发现一定区域内的中心地在职能、 规模和空间形态分布上具有一定规律性, 中心地空间分布形态会受市场、 交通和行政三个原则的影响而形成不同的系统。 他探讨了一定区域内城镇等级、规模、数量、 职能间关系及其空间结构的规律性, 并采用六边形图式对城镇等级与规模关系加以概括。 中心地体系包括:①中心地的数目;
②互补区域( 即中心地所服务的地区)的数目;
③互补区域的半径;
④ 互补区域的面积;
⑤提供中心财货种类及其数量;
⑥ 中心地的标准人口数;⑦互补区域的标准人口数等。 中心地理论模式将随人口数、生活习惯、技术等的改变而变化; 同时也随人口分布、人口密度的不同, 或中心财货价格的差异而表现互补区域大小 的不同。中心地体系可分别根据市场、交通和行政最优原则而形成。 中心地有等级、层次之分, 一个较大的中心地市场区总是包含3个比它低一级的市场区, 每个较高级的中心地概括了低级中心地的所有职能, 并将南德中心地分为七级。 1940年德国学者廖什(A.Lsch) 论证并发展了中心地理论,提出生产区位经济景观。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心地理论在美洲、西北欧各国得到承认, 并在居民点网和交通网规划中应用。 1960年在国际地理代表大会和国际城市地理讨论会上得到高度评 价。该理论的局限性主要有:其性质是静止的, 没有考虑城市体系的历史发展过程和未来发展趋势; 它忽视了那些并非同一个小系统成分的第二级或更低级中心地间, 以及同一个小系统中同级居民点间横向职能(功能)联系。另外, 其假设的城镇空间分布及其他条件也都脱离现实。 由于理论以许多假设条件为前提,实际又不可能达到, 城镇体系布局就不可能完全依照理论,城镇的规模、数量、距离、 比例也不可能是严格的、机械的数学关系。 但区域内的中心地具有不同的等级、规模和职能,等级越高, 规模越大,数量越少,职能越复杂, 这一普遍规律是可以作为城镇体系布局原则的,即城镇规模愈大, 吸引的距离愈远,其服务范围也愈广, 规模大的城镇在数量上少于规模小的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