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甲公司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将一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的液氨罐区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将供水工程分包给丁公司。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施I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

甲公司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将一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的液氨罐区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将供水工程分包给丁公司。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施I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

发布时间:2023-03-03 22:06:16

甲公司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将一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的液氨罐区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将供水工程分包给丁公司。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施I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单位是()。

A 、甲公司

甲公司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将一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的液氨罐区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将供水工程分包给丁公司。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施I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I。

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如何划分各自的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每年都有考点出现,而总包与分包的安全责任是历年常见考点,花2分钟学习下,保证不丢分。

提醒:点击上面或右侧的“关注”,成为我们的粉丝,第一时间收到考试信息。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013-69】甲公司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将一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的液氨罐区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将供水工程分包给丁公司。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单位是()

A、甲公司

甲公司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将一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的液氨罐区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将供水工程分包给丁公司。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施I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B

【2011-3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下列关于建设工程承包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安全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B.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C.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主要责任

D.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2009-40】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A.总承包

B.分包

C.建设

甲公司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将一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的液氨罐区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将供水工程分包给丁公司。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施I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

D.工程监理

【答案】A

【特别提醒】坐车的几分钟就能够学到知识,跟着我们滴水穿石,一次性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

甲为建筑总承包单位 将项目分包给乙公司 双方未签定书面合同 事后甲方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 甲观点正确

不正确,虽然乙建筑公司没有和甲建筑公司签订过任何形式的书面合同,但他们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这些可通过工资条、财务记录、人证等相关证据证明。因此,乙建筑公司有权得到工程款的支付。这是规定,即使上诉甲建筑公司也要支付给乙建筑公司工程款。这种是履约完成的,而没有履约的,乙建筑公司有没有相关证据证明的口头承诺,则甲建筑公司没必要支付。

温馨提示:
本文【甲公司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将一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的液氨罐区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将供水工程分包给丁公司。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施I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由作者 安全工程师考试题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