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下列患病情形中,当事人所患疾病不属于职业病的是()。
A、某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包装工在工作中因长期接触粉尘而罹患水泥尘肺
B、某高校实验室实验员因工作长期接触放射性物质而罹患放射性皮肤疾病
C、某家庭作坊劳动者在制鞋活动中因接触有毒粘结剂而罹患苯所致白血病
D、某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厂电焊工人因长期从事电弧焊作业而罹患腰椎疾病
【正确答案:D】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患病情形中,当事人所患疾病不属于职业病的是某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厂电焊工人因长期从事电弧焊作业而罹患腰椎疾病。
辞职按以下做法,如果想要赔偿的话首先要确定自己是职业病,要有鉴定证书,确定是的话可以得到赔偿。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 职业病 百度百科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百度百科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 职业病防治法 百度百科 工伤保险条例
1、“请问这个算不算工伤”:
(1)不算,如果是在突发脑溢血后死亡或是在医院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但你表哥的情况显然不符合这个规定。如果不信,可以让你表哥的家有到学校所在地的劳动局去申请工伤认定试试。
(2)相关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1)如果是工伤:可以在认定为工伤后,索要工伤待遇的“赔偿”。
(2)你表哥的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索要工伤“赔偿”:但你表哥毕竟是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你表哥家人可以向单位协商索要一些“补偿”,具体能得到多少补偿,就看单位的了。
建议和公司协商处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没有将抑郁症纳入职业性疾病的范围,因此没有赔偿。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而你所患抑郁症,只是由于自感工作压力大所致,并非有毒、有害因素所引起。
其次,《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没有将抑郁症纳入职业性疾病的范围。
扩展资料有人对抑郁症患者追踪10年的研究发现,有75%~80%的患者多次复发,故抑郁症患者需要进行预防性治疗。发作3次以上应长期治疗,甚至终身服药。
维持治疗药物的剂量多数学者认为应与治疗剂量相同,还应定期门诊随访观察。心理治疗和社会支持系统对预防本病复发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应尽可能解除或减轻患者过重的心理负担和压力,帮助患者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及问题,提高患者应对能力,并积极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以防复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