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流通中心用地总面积不宜大于城市规划用地总面积的( )。
A 、1.5%
B 、2%
C 、2.5%
D 、3%
【正确答案:B】
货物流通中心用地总面积不宜大于城市规划用地总面积的2%。大城市的地区性货物流通中心应布置在城市边缘地区,其数量不宜少于两处,每处用地面积宜为50万~60万㎡。中、小城市货物流通中心的数量和规模宜根据实际货运需要确定。
建筑面积也称建筑展开面积,是建筑行业的专业有名词,与实用面积及实用率计算有直接关系。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是一个表示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也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
建筑面积的区分: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
积+结构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扩展资料:
分类
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规划与评审
新沙物流园规划图物流园区的规划应结合国家物流产业规划要求、所属地的物流产业导向,根据所属地的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和交通设施规划等进行选址,编制符合所属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物流园区详细规划,并通过规划评审。
物流园区建设应做好各功能区的规划,建设适合物流企业集聚的基础及配套设施,引导区域内物流企业向物流园区聚集。物流园区建设应加强土地集约使用和发挥规模效益,物流园区的规模不小于1平方公里, 货运服务型和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所配套的行政办公、商业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应不大于园区总用地面积的10%,贸易服务型和综合服务型应不大于30%。
交通影响评价与规划
物流园区建设应开展项目对区域内各类交通设施的供应与需求的影响分析,评价其对周围交通环境的影响,包括建设项目产生的交通对各相关交通系统设施的影响,分析交通需求与路网容纳能力是否匹配,并对交通规划方案进行评价和检验。
物流园区建设应按交通影响评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减小建设项目对周围道路交通影响的改进方案和措施,处理好建设项目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的衔接,提出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
物流园区应建有能满足入驻企业活动所需的由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辅助道路构成的道路系统,其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应纳入城市道路系统统一规划建设。
物流园区应建立并与国家现有的建筑标志系统、设施标志系统、机动车路标系统以及步行道标志系统的设计相衔接的园区标志系统。
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
笋岗-清水河物流园区物流园区规划与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物流园区应建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和监管系统,并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活动。
物流园区的环境空气应达到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物流园区装卸作业区环境噪音应达到JTJ231(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中装卸作业库场标准,非装卸作业区环境噪音应符合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规定的Ⅳ类标准。
物流园区应规划环卫设施,组织收集入驻企业产生的废弃物,并委托有资质的经营单位来收购和处理这些废弃物。
鼓励物流园区的入驻企业通过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使用指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大京九物流园区物流园区应配套建设与园区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电力、供排水、通讯、道路、消防和防汛等基础设施,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应与城市基础设施相衔接。
物流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应遵循“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资源优化、合理配置”的原则,防止重复建设,以降低基础设施的配套成本。
物流园区各种基础设施的地下管线敷设,应符合GB 5028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要求。
物流园区应提供满足入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的电力设施,应根据所属地电网规划的要求,建设符合GB 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要求的电力设施和内部应急供电系统。
物流园区应遵守节约用水的原则,提供满足入驻企业的供水设施,并编制符合GB 5028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规定要求的用水规划;应建设完善的排水设施,应编制符合GB 50318规定要求的排水规划,并与所属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宜。
物流园区如需进行供热设施建设,应符合CJJ 34(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如需进行燃气设施建设,应符合GB 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
物流园区应统一建设消防设施和防汛除涝设施,其消防设施工程应由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建设,各类建筑的建设应符合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物流园区内各种防汛除涝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属地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
物流园区应为工商、税务、运管、检验检疫等政府服务机构的进驻提供条件,并逐步完善“政府一站式服务”的功能。
物流园区应为银行、保险、中介、餐饮、住宿、汽配汽修等各项支持服务机构的进入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并为入驻企业提供必要的商业服务。 嘉峪关现代物流园区物流园区应建设具有基础通信平台、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服务平台以及信息安全等功能的信息化设施。
物流园区应为入驻企业提供具有数据通信、固定电话、移动通讯和有线电视等方面基础功能的基础通讯设施。
物流园区应逐步建设具有对外宣传、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园区信息管理等功能一体化的门户网站,能为园区内企业提供物流公共信息;设有保税物流中心的物流园区,应建设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