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道的宽度取决于通行车辆的车身宽度和车辆行驶中横向的必要安全距离。根据一般经验,城市道路机动车辆横向安全距离可取( )m。
A、0.1~0.5
B、0.6~1.0
C、1.0~1.4
D、1.5~1.9
【正确答案:C】
机动车道的宽度取决于通行车辆的车身宽度和车辆行驶中横向的必要安全距离。根据一般经验,城市道路机动车辆横向安全距离可取1.0~1.4m。
一、机动车道宽度的确定 机动车每条车道宽度,一般应为3.75~4.0m为宜;路面车道数,主要取决于道路等级和该路设计年限。一般从路面结构使用年限考虑,预测15~20年日平均和高峰小时机动车交通量。从目前城市交通量发展情况看,大中城市新建的主干路,宜采用八车道(双向),次干道则采用六车道(双向);对小城市的主干路可采用六车道(双向),次干道采用四车道为宜,可为交通发展留些余地。 据我省各城市道路建设的经验:四车道采用15~16m,六车道23-24m,八车道30—32m。 二、非机动车道宽度的确定 日前确定非机动车道宽度,一般都是根据各种非机动车辆行驶要求和实际观测的数据,直接进行横向的排列组合来确定。 单一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主要考虑各类非机动车的总宽度和超车、并行的横向安全距离确定,非机动车每条车道宽度一般为1.0—2.5m。自行车为1.0m,三轮车、板车为1—2.5m。 根据我国各城市多年宋的设计实践,非机动车道的基本宽度可采用3.5m(或4.Om);
5.5m(或6.Om);
7.5m(或8.Om)。 三、人行道宽度的确定 人行道的主要功能是满足行人步行交通的需要,还要供植树、地上杆柱、埋设地下管线之用。因此,人行道总宽度既要考虑地上步行交通、种行道树、立电线杆,还要考虑地下埋没工程管线所需用的宽度。大中城市在主次干路上一般不少于6m。小城市也不宜少于4m。 根据我国多年来城市道路建设实践,一侧人行道宽度与道路路幅宽度之比大体上在l:8—1:6范围内是比较合适的。 四、分车带宽度与长度 分车带是分隔车行道的,有时设在路中心,分隔两个不同方向行驶的车辆,有时设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分隔两种不同的车行道。分车带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Om。绿化分车带最小宽度不宜少于1.5m。如果在分车带上考虑设置公共交通车辆停车站台时,其宽度不宜小于2.Om。分段长度越长越好,最短不少于80m,以利行车安全。
有规定。
一、非机动车道宽度
非机动车道宽度的确定方法,一般是根据行驶的非机动车车辆的类型与行驶要求、各种车辆可能出现的横向组合方式,并考虑不利的并驶和超车情况等进行估算。各种非机动车混合行驶时会产生不同的宽度组合,两种不同类型非机动车辆的横向安全距离约为0.4~0.5m。
二、机动车道宽度
机动车道其宽度应根据行驶车辆的车身宽度,及车辆在行驶时距横向物体或车辆的安全距离确定。车道的宽度可分为供沿路边右侧停靠车辆用的车道。停小客车宽度为2.5m,停大客车和公交车为3.0m。供车速为40km/h的各种车辆行驶的车道为3.5m,供车速大于40km/h的各种车辆混行和供大型公交车辆、载重汽车行驶的车道为3.75m,交叉口的进口道、小客车专用道宽度为3.0m。混行车道最小为3.25m。
扩展资料
设计通行能力:
(一)、非机动车道
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1990)中,给出了自行车车道宽度为1m时,路段通行能力的推荐值,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不受平面交叉口影响时,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可能通行能力的推荐值:设有分隔设施时Nt=2100人/(h·m);无分隔设施时Nt=1800人/(h·m)。
(2)、受平面交叉口影响时,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可能通行能力的推荐值:设有分隔设施时Nt=1000~1200人/(h·m);以路面标线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时Nt=800~1000人/(h·m)。自行车交通量大的城市采用大值,交通量小的采用小值。
(二)、机动车道
一条机动车车道在路段上的设计通行能力系指道路交通的运行状态保持在某一设计的服务水平时,道路上某一路段的通行能力。路段设计通行能力分为两类:
(1)、不受平面交叉口影响的一条机动车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
(2)、受平面交叉口影响的机动车道设计通行能力。在快速路或郊区道路上,交叉口间距较远,可不考虑交叉口的影响。而当路段上交叉El间距较小时,车流不能连续通行,因此对路段设计通行能力还应予以修正。修正系数主要受交叉El间距和信号灯配时的影响,称为交叉口折减系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机动车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道
就是机动车行驶的道路。一般而言,机动车道所属区域在道路的中间。
有划线的按划线区分。
没划线的话:
(1)路宽14米以上的,两边3.5米是非机动车道;
(2)10-14米的,除了中间7米是机动车道,2边剩下的是非机动车道;
(3)6-10米的,2边1.5米是非机动车道;
(4)6米以下的,不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道。
道路级别划分标准
一级道路等级划分条件: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6本市确定的重点道路、景观道路、快速路。
二级道路等级划分条件
1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2城市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
3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
5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道路等级划分条件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
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四级道路等级划分条件
1城郊结合部的支路;
2居住区街巷道路;
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