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的规定,下列关于城市污水处理厂选址宜符合的要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在城市水系的下游并应符合供水水源防护要求
B、靠近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地段
C、在城市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D、与城规划居住、公共设施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正确答案:C】
城市污水处理厂选址宜符合下列要求:在城市水系的下游并应符合供水水源防护要求;在城市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城市规划居住、公共设施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靠近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地段;应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300米。
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应与居住区、公共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行业惯例将这一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确定为300米,即约420 亩的土地是直接影响范围,无法再利用。
扩展资料:
污水处理厂边界300m范围为敏感类建筑限建区,严格限制居住、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将污水处理厂边界300~500m内北、西、东侧的规划居住、公建用地列为建筑控制区,控制居住、公共设施的审批,提前安排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在污水处理厂实施后再执行控制区内敏感性建筑的审批。
限制标准一般相当于恶臭强度2.5~3.5级,超出该强度范围,即认为发生恶臭污染,需要采取措施。由嗅闻统计可知,在污水处理厂下风向30m内,感觉到较强的气味(4级),在30~100m内很容易感觉到气味(2级~3级),在200m处气味很弱(1~2级),在300m以外则臭味已嗅闻不到。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控制范围
百度百科-GB 50318-2000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安全距离规定是300米。
国家标准《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应与居住区、公共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行业惯例将这一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确定为300 米,即约420 亩的土地是直接影响范围,无法再利用。
扩展资料:
污水处理按照其作用可分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学法三种。
1、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离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质,在处理过程中不改变化学性质。常用的有重力分离、离心分离、反渗透、气浮等。物理法处理构筑物较简单、经济,用于村镇水体容量大、自净能力强、污水处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况。
2、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功能,将污水中呈溶解或胶体状态的有机物分解氧化为稳定的无机物质,使污水得到净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处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3、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作用来处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的方法,多用于工业废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离子交换法等。化学处理法处理效果好、费用高,多用作生化处理后的出水,作进一步的处理,提高出水水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GB 50318-2000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污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