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1997)的规定,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城市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必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B 、修建城市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C 、城市道路绿化应以地被植物为主,地被植物、乔木、灌木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
D 、城市道路绿化应符合车行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正确答案:C】
根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1997)的规定,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则如下:
(1)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
(2)城市道路绿化应符合车行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3)城市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必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4)修建城市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5)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有相关的规定。
《CJJ 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3.2.1.1规定,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根据北京《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4.6.1,城市道路中央分隔带宽度不应小于2m,利用中央分隔带设置双侧公交站台的不应小于5m,设置单侧公交站台的不应小于3m。《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4.7规定,行道树设施带宽度宜为1.5m。行道树树池应紧贴路缘石设置。
扩展资料:
城市道路绿化的布置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断面布置形式是规划设计所用的主要模式,常用的城市道路绿化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一板二带式。
这是道路绿化中最常用的一种形式,即在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分隔线上种植行道树。此法操作简单、用地经济、管理方便。
2、二板三带式。
在分隔单向行驶的两条车行道中间绿化,并在道路两侧布置行道树。这种形式适于宽阔道路,绿带数量较大、生态效益较显著,多用于高速公路和人城道路绿化。
3、三板四带式。
利用两条分隔带把车行道分成三块,中间为机动车道,两侧为非机动车道,连同车道两侧的行道树共为四条绿带。
4、四板五带式。
利用三条分隔带将车道分为四条而规划为五条绿化带,以便各种车辆上行、下行互不干扰,利于限定车速和交通安全;如果道路面积不宜布置五带,则可用栏杆分隔,以节约用地。
5、其它形式。
按道路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特点,因地制宜地设置绿带,如山坡、水道的绿化设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明确道路“标配”
谈到最新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现阶段,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对道路绿带设计有什么规定?基本情况怎么样?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基本介绍:
为了帮助建筑企业人员进一步了解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具体内容,中达咨询梳理相关资料情况,基本概况如下: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内容为: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对道路绿带设计规定内容如下:
4.1 分车绿带设计
4.1.1 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4.1.2 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4.1.3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绿带宽度小于l.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4.1.4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4.2行道树绿带设计
4.2.1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
4.2.2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4.2.3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4.2.4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4.3路侧绿带设计
4.3.1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4.3.2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4.3.3 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4.3.4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新标准当然是可以替代旧标准的啊,其实你看看具体的标准内容也就知道了,我替你找来了,你看看吧!
标准编号CJJ 75-1997
标准名称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1998-5-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内容简介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