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权利中不包括()。
A、占有
B、使用
C、租赁
D、收益
【正确答案:C】
《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区别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的权利,非本集体成员并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主体并没有限制。
2、宅基地使用权人使用的土地只限于农村集体土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指的是国家所有的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限内容仅限制在建造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还包括建筑后的经营,所以除了占有、使用外还包括收益。
4、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有偿的,需要交纳土地使用费,只有在划拨的情况下不用交纳。
5、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只能随住房所有权的转移而被动转让,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让。
6、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实行“地房一致,地随房走”的原物,而对建设用地而言,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单独处分,可以不与其上的建筑物一并转让。
扩展资料:
宅基地拆迁补偿计算: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分别为: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附: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
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
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参考资料链接:人民网-人民日报话说新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自由买卖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出让人通过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了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二、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一,只有国有性质的土地才存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才会有相应的使用权证,而农村的集体土地是没有这种证件的。
1,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不适用于继承。
2,如果地上建筑物灭失或者损毁,当事人又不修葺的,村里有权收回该宅基地。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
1,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物权法》第135条);
2,建设用地使用权具的特征:
(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我国《物权法》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可见,如果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如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造住宅、村内建设公共设施),则不属于《物权法》第12章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
(3),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