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以及()。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以及()。
A 、考核内容的要求
B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
C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D 、治理效果评估和验收
【正确答案:C】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相关规定,安全隐患整改期限由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决定。
一般都是要求“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原则不得超过60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扩展资料
一、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 中规定:对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安监部门应当自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责令整改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
二、事故隐患分四级:
1、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下。
2、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不含)以下。
3、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以下。
4、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较大隐患: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隐患: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扩展资料:
事故隐患是客观存在的,存在于企业的生产全过程,而且对职工的人身安全,国家的财产安全和企业的生存、发展都直接构成威胁。正确认识隐患的特征,对熟悉和掌握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并落实防范对策是十分重要的。
重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的概念与构成要素。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