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了住宅建筑密度、面积,住宅建筑净密度指标共同控制开发强度。下表为I、Ⅱ、Ⅵ、Ⅶ建筑气候区内建筑用地控制指标不符合《规范》的是()。
A 、①
B 、②
C 、③
D 、④
【正确答案:C】
Ⅰ、Ⅱ、Ⅵ、Ⅶ建筑气候区内,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不超过2.0。
居住小区建筑密度一般为:4层楼区一般可按26%左右,5层楼区一般可按23%左右,6层楼区不高于20%。
居住建筑密度指标,取决于包括院落的组织,绿地所占的比率,气候、防火、防震、地形条件等对住宅建筑布置的要求,以及建筑层数、屋间距和排列方式等各项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建筑层数愈高,建筑密度愈低。
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用地中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作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
扩展资料:
建筑面积密度算法:
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住宅用地(%)。净密度越大,即住宅基底占地面积的比例越高,空地率就越低,其绿化环境质量也相应降低。控制住最大允许值是保证居住区居住密度和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住宅面积净密度(住宅容积率)=住宅建筑面积/住宅用地或用比值表示。
居住区净密度是决定社区土地利用强度的重要指标。该指标的最大允许值是在不考虑居住环境质量的情况下,停止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强度、提高土地环境容量的行为。从规范上看,最大限值为3.5。无论是建在北京、上海还是深圳,即使所有的建筑都是高层建筑,也不应超过最大净容积率来表示对居民的关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密度
住宅建筑净密度是指 住宅建筑 的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的比率(%)。主要取决于房屋布置对气候、防火、防震、地形条件和院落使用等要求。与房屋间距、建筑层数、层高、房屋排列方式等有关。在同样条件下,一般住宅层数越高,住宅建筑净密度越低。
建筑密度是指在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 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两者基底总面积囊括的范围不同。一般建筑密度都高於住宅建筑净密度。
而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
以居住街坊为基本单元组合各层级居住区。“居住街坊”尺度为150m~250m,相当于原《规范》的居住组团规模;由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用地规模约2h㎡~4h㎡,是居住的基本生活单元。
限定了住宅建筑最高80米/26层,通过层数及建筑高度两级来给建筑限高。住宅建筑共分五级:底层(1层—3层)18米;多层一类(4层—6层)27米;多层二类(7层—9层)36米;高层一类(10层—18层)54米;高层二类(19层—26层)80米。
扩展资料:
以人的步行时间作为居住区分级的出发点,以此来分级配套服务设施,突出了居民能够在适宜步行时间内达到相应的设施,引导配套设施的布局。
居住街坊是居住区构成的基本单元;结合居民的出行规律,在步行5min、10min、15min可分别满足其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因此形成了居住街坊及三个等级的生活圈居住区;根据步行出行规律,三个生活圈居住区可分别对应在300m、500m、1000m的空间范围内。
摒弃住宅建筑净密度和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这两个指标,引入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人均住宅面积等指标对地块进行多维度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