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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知识
甲公司是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建一个3000㎡新厂房,乙建筑公司南方分公司为施工总包单位,在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后,乙公司南方分公司在厂房基础开挖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导致3人死亡。
甲公司是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建一个3000㎡新厂房,乙建筑公司南方分公司为施工总包单位,在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后,乙公司南方分公司在厂房基础开挖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导致3人死亡。当地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下列关于事故调查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询问、访谈、目击评价应采取“一对一”方式
B 、地方政府可委托乙公司进行调查取证
C 、情况不明时,事故调查可采取技术鉴定
D 、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正确答案:C】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事故调查组应当看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预计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是作为一项资产的本质特征,无形资产也不例外。通常情况下,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且该项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在某些情况下并不需要企业拥有其所有权。如果企业有权获得某项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能约束其他人获得这些经济利益,则说明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或者说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并受法律的保护、比如,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通过申请依法取得专利权后,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专利技术的法定所有权;又比如,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合约转让商标权,由于合约的签订,使商标使用权转让方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无形资产通常表现为某种权利、某项技术或是某种获取超额利润的综合能力。它们不具有实物形态,看不见,摸不着,比如,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与固定资产不同,固定资产是通过实物价值的磨损和转移来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而无形资产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自身所具有的技术等优势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不具有实物形态是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征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某些无形资产的存在有赖于实物载体。比如,计算机软件需要存储在介质中,但这并不改变无形资产本身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特性。在确定一项包含无形和有形要素的资产是属于固定资产,还是属于无形资产时,需要通过判断来加以确定,通常以哪个要素更重要作为判断的依据。例如,计算机控制的机械工具没有特定计算机软件就不能运行时,则说明该软件是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该软件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如果计算机软件不是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则该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要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该资产必须是能够区别于他资产可单独辨认的,如企业持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从可辨认性角度考虑,商誉是与企业整体价值联系在一起的,无形资产的定义要求无形资产是可辨认的,以便与商誉清楚地区分开来。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代表了购买方为从不能单独辨认并独立确认的资产中获得预期未来经济利益而付出的代价,这些未来经济利益可能产生于取得的可辨认资产之间的协同作用,也可能产生于购买者在企业合并中准备支付的、但不符合在财务报表上确认条件的资产。从计量上来讲,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代表的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大于每一单项资产产生未来现金流量的合计金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区分开来,由于不具有可辨认性,虽然商誉也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但不构成无形资产。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的,则认为其具有可辨认性: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用于出售或转让等,而不需要同时处置在同一获利活动中的其他资产,则说明无形资产可以辨认。某些情况下无形资产可能需要与有关的合同一起出售、转让等,这种情况下也视为可辩认无形资产。
(2)产生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如一方通过与另一方签订特许权合同而获得的特许使用权,通过法律程序申请获得的商标权、专利权等。
如果企业有权获得一项无形资产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并能约束具他方获取这些利益,则表明企业控制了该项无形资产。例如,对于会产生经济利益的技术知识,若其受到版权、贸易协议约束(如果允许)等法定权利或雇员保密法定职责的保护,那么说明该企业控制了相关利益。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由于企业无法控制其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不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刊头、客户名单和实质上类似项目的支出不能与整个业务开发成本区分开来。因此,这类项目也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帀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由于没有发达的交易市场,一般不容易转化成现金,在持有过 程中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情况不确定,不属于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主要有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短期有价证券等,它们的共同特点直接表现为固定的货币数额,或在将来收到一定货币数额的权利。应收款项等资产也没有实物形态,其与无形资产的区别在于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而应收款项等资产则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另外,虽然固定资产也属于非货 币性资产,但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与无形资产不同,固定资产是通过实物价值的磨损和转移来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而无形资产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某些权利、技术等优势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它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非专利技术一般包括工业专有技术、商业贸易专有技术、管理专有技术等。非专利技术并不是专利法的保护对象,非专利技术用自我保密的方式来维持其独占性,具有经济性、机密性和动态性等特点。
商标是用来辨认特定的商品或劳务的标记。商标权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著作权又称版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著作权包括作品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还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通常存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企业使用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水、电、邮电通信等专营权、烟草专卖权等;另一种指企业间依照签订的合同,有限期或无限期使用另一家企业的某些权利,如连锁店分店使用总店用名称等。通常在特许权转让合同中规定了特许权转让的期限、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人一般要向受让人提供商标、商号等使用权,传授专有技术,并负责培训营业人员,提供经营所必需的设备和特殊原料。受让人则需要向转让人支付取得特许权的费用,开业后则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计算方法支付享用特许权费用。
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企业取得土地使权的方式大致有行政划拨取得、外购取得(例如以缴纳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及投资者投资取得几种。通常情况下,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或者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土地,按照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固定资产核算;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外购的土地使用权、投资者投入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权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应当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以下两个确认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包括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中,或者企业使用该项无形资产而减少或节约的成本中,或体现在获得的其他利益中。例如,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工序中使用了某种知识产权,使其降低了未来生产成本,而不是增加未来收入。在实施这种判断时,需要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比如,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相关的硬件设备、相关的原材料等来配合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关注一些外界因素的影响,比如是否存在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冲击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技术或据其生产的产品的市场等。在实施判断时,企业的管理当局应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存在的各种因素作出最稳健的估计。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比如,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又比如,一些高新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假定其与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且合同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科技人才的知识在特定的期限内预期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技术人才的知识难以辨认,且形成这些知识所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因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确认。
无形资产通常是按实际成本计量,即以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不同来源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成本构成也不尽相同。
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包括使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专业服务费用、测试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费用等。
下列各项不包括在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中:
(1)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
(2)无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例如,在形成预定经济规模之前发生的初始运作损失,以及在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之前发生的其他经营活动的支出,如果该经营活动并非是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必不可少的,则有关经营活动的损益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构成无形资产的成本。
外购的无形资产,应按其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如果购入的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所取得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计量其成本,现值与应付价款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付款期间内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为利息费用。
【例5-1】因甲公司某项生产活动需要乙公司已获得的专利技术,如果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甲公司预计其生产能力比原先提高20%,销售利润率增长15%。为此,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项专利权,按照协议约定以现金支付,实际支付的价款为300万元,并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和有关专业服务费用5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分析:
(1)甲公司购入的专利权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即甲公司能够拥有或者控制该项专利技术,符合可辨认的条件,同时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
(2)甲公司购入的专利权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首先,甲公司的某项生产活动需要乙公司已获得的专利技术,甲公司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预计甲公司的生产能力比原先提高20%,销售利润率增长15%,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其次,甲公司购买该项专利权的成本为300万元,另外支付相关税费和有关专业服务费用6万元,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由此,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初始计量的成本 = 300 + 1 + 5 = 306(万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3 060 000
贷:银行存款 3 060 000
【例5-2】20x5年1月8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项商标权,由于甲公司资金周转比较紧张,经与乙公司协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合同规定,该项商标权总计1 000万元,每年末付款200万元,5年付清。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5%,为了简化核算,假定不考虑其他有关税费(已知5年期5%利率,其年金现值系数为4.3295)。
甲公司的有关计算及账务处理如表5-1所示:
表5-1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现值 = 1000 x 20% x 4.3295 = 865.9(万元)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1 000 - 865.9 = 134.1(万元)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8 659 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1 341 000
贷:长期应付款 10 000 000
20x5年年底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借:财务费用 433 0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33 000
20x6年年底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借:财务费用 354 6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54 600
20x7年年底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借:财务费用 272 3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72 300
20x8年年底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借:财务费用 185 9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85 900
20x9年年底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借:财务费用 95 2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95 200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如果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无形资产初始成本入账。
【例5-3】因乙公司创立的商标已有较好的声誉,甲公司预计使用乙公司商标后可使其未来利润增长30%。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协议商定,乙公司以其商标权投资于甲公司,双方协议价格(等于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甲公司另支付印花税等相关税费2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该商标权的初始计量,应当以取得时的成本为基础,取得时的成本为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500万元,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2万元。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作为投资的商标权的成本 = 500 + 2 = 502(万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5 020 000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5 000 000
银行存款 20 000
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等的规定确定。
通过政府补助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例5-4】 20x7年1月1日,A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8 000万元,并在该土地上自行建造厂房等工程,发生材料支出12 000万元,工资费用8 0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10 000万元等。该工程已经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50年,该厂房的使用年限为25年,两者都没有净残值,都釆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和计提折旧。为简化核算,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分析:A公司购入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50年,表明它属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该土地上自行建造厂房,应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并分别摊销和计提折旧。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支付转让价款: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8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000
(2)在土地上自行建造厂房:
借:在建工程 300 000 000
贷:工程物资 120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80000 000
银行存款 100 000 000
(3)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300 000 000
贷:在建工程 300 000 000
(4)每年分期摊销土地使用权和对厂房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土地摊销) 1 600 000
制造费用(厂房折旧) 12 000 000
贷:累计摊销 1 600 000
累计折旧 12 000 000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企业合并的分类,分别处理:
(1)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按照被合并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取得时的初始成本;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按照被合并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基础。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无形资产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包括:
① 被购买企业原已确认的无形资产。
② 被购买企业原未确认的无形资产,但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购买方就应在购买日将其独立于商誉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例如,被购买方正在进行中的一个研究开发项目,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购买方应将其独立于商誉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
在企业合并中,如果取得的无形资产本身可以单独辨认,但其计量或处置必须与有形的或其他无形的资产一并作价,如天然矿泉水的商标可能与特定的泉眼有关,但不能独立于该泉眼出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无形资产及与其相关的资产各自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则应将该资产组(即将无形资产与其相关的有形资产一并)独立于商誉确认为单项资产。
销售盐酸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一、办理地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申请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网上申报;
(二)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延期换证企业);
(三)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风险抵押金缴款证明复印件;
(六)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八)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
(九)具有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储存场所公安或者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消防现场监督检查合格文件和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气瓶经营单位自己储存气瓶总量不超过100瓶(具体储存数量以安评报告为准),且储存地点与周边工业厂房,民房距离不少于25米。
三、审批程序: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向区安监局通过纸质件和网上向区安监局报送申请材料,区安监局对资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由区安监局在现场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安监局,市安监局核准后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的,由区安监局在现场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四、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安全生产协议书范文集合5篇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协议书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
甲方广州市好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为“佛山(商会企业)名优产品采购博览会(以下简称展会)”指定主承建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搭建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指定施工项目。本着友好合作、共信共利,和保证展会顺利进行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展会个人施工安全责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积极与展场(馆)和展会主办方配合,将展场和展会布展施工的各类规章要求等,以有效方式及时和有效的传达给乙方
二、乙方在展会布展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展场和展会布展施工的各类规章如是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的展场物件损失、布展材料损坏,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或施工时间以外乙方施工人员造成的自身或他人伤害,责任完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甲方为乙方没有购保的施工人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展期,50万最大保额),其购保费用由双方商议后,通过合适方式解决在甲方告知乙方需要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下,乙方代表单方面未向甲方提供全面的购保人员准确身份证信息,或决定不为施工人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施工人员造成的自身或他人伤害,乙方承担所有因此造成的责任,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四、如乙方在展会布展施工中,单方面原因,造成施工人员意外伤害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其医疗和救治费用由保险公司按投保范围来支付
五、如产生医疗和救治费用和后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法律
等程序,解决问题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同志:
为了确保您在本公司生产、生活等方面有个宽松、舒畅的条件和环境,在生产和生活中避免发生意外和人为所造成的事故。请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在生产中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在生活中有一个和谐、安祥的环境,公司特订立安全生产(生活)协议。希望每位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协议条款如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二、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
三、上、下班时间严禁在公司或生产场所聚众、酗酒、斗殴,如发生上述行为,后果自负。
四、遵守作息时间。晚上私需外出的员工不得超过规定回厂时间(晚上外出回厂时间为23:00之前),外出期间发生一切意外,责任由员工自己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各有关车间、氨机房、冻库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序和操作规程,如违规操作,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六、为了确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凡属本公司干部、职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器进行生活自餐,如擅自使用者发生一切事故责任和后果自负。
七、凡是公司上、下班时间骑摩托车的干部、职工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和带有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或超载发生事故或伤亡的、本公司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每位干部、职工必须在生产、生活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生产机械设备安全意识必须加强,在上班前应对机械设备、电源、开关等进行操作前检查,在确定安全情况下进行操作。
九、目前公司人员结构比较复杂,车辆繁多,为了保证工人和家属(特别带有小孩的)的人身安全,要求各员工教育好自己的家属和孩子。严禁儿童进入车间等有关生产场所,并做好宿舍内的防水、防电工作。如不遵守安全规定和本协议书,发生一切事故,责任自负,公司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协议条款,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遵守执行,如有不尽事宜,将进行补充执行。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
一、前言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字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公安部61号法》以及业主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统一执行、统一管理。
二、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交通事故。
4、工程项目现场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5、不发生由饮食和饮水造成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6、不发生1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
7、不发生因本项目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的生产事件。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向乙方协助搞清楚与施工有关环境的危险源(点)及施工境界。
3、协助乙方提供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要求,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和处罚直至终止和乙方的合同。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6、若乙方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有关安全和环保法规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整改,甲方将使用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投入到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中,若合同中未明确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甲方按合同额的5%投入,此项费用投入将从合同中扣除。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荐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属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报甲方审核备案。
5、乙方应辨识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安全隐患,并根据危害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形成重要危险源和隐患清单,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6、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乙方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进行物资和措施准备,就应急预案进行培训、适当时组织演习,并保留培训和演习记录。
8、乙方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制定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及时整改业主和总包方的投诉和意见。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安全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安全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4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承包)单位
出租或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或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三、乙方的权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额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约束条件
(一)为有效保证本协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或承包单位应向企业每年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元。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安技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以下条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两方签订的xx劳务作业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泥浆供应及砼浇注劳务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护劳务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作业分包内容: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进行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交底,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有监督、纠正乙方人员违章、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对不服管理的人员有权命令其停止作业。
3、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生产安全的劳务作业环境,提供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气设备、机械、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4、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进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条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劳务人员施工安全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服从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加甲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并按照甲方分配职责抓好落实。
2、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3、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3、必须按甲方规定将甲方配发的劳保用品发放给劳务作业人员,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的童工。
4、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第四条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改正和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改正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第五条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节,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六条生效
此协议作为劳务作业分包合同附件,具同等效力,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