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公布,2015年修改),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励、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有害e气体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公布,2015年修改),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励、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有害e气体

发布时间:2023-03-04 11:48:48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公布,2015年修改),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励、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有害e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储存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天。

A 、30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公布,2015年修改),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励、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有害e气体

B 、60

C 、90

D 、180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公布,2015年修改),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励、液 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有害e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储存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 天。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二章 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1列示。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公布,2015年修改),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励、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有害e气体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第40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明确提出了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要完善监测监控手段和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等要求。

重大危险源辨识多长时间进行一次评估

重大危险源辨识每三年要进行一次评估。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重大危险源评估的其他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公布,2015年修改),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励、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有害e气体

(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四)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省政府——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温馨提示:
本文【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公布,2015年修改),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励、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有害e气体】由作者 安全工程师考试题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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