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接受危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机关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接受危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机关

发布时间:2023-03-04 14:54:02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接受危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机关是()。

A 、县级安全监管部门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接受危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机关

B 、县级公安机关

C 、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

D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 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1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

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接受危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机关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几年?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企业提出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时,可以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扩展资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接受危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机关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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