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二级建造师成绩保留规则

二级建造师成绩保留规则

发布时间:2023-07-05 09:48:37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考全部科目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另一种是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成绩保留规则

需要注意的是,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而“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可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总的来说,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保留规则是比较严格的。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或免试科目,否则成绩将失效。

温馨提示:
本文【二级建造师成绩保留规则】由作者 二建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