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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05 09:54:25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资格认证。对于考生来说,除了备考技巧和考试内容之外,了解考试规则同样非常重要。本文将介绍二级建造师考试规则中与成绩有效期及通过要求相关的内容。

二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办法

全科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考试未能通过全部科目,那么在第二年的考试中必须通过未通过的科目,否则成绩将失效。此外,如果第一次考试只通过了部分科目,那么在第二年考试中也必须通过未通过的科目及其它科目。只有全部通过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免试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参加免试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如果未能通过,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参加补考。但是,如果连续两次考试都未能通过,那么成绩将失效。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分两种情况,一是考全部科目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二是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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