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附属设施有:
1.
建筑物的主体及其所有的配套附属设施;
2.
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包括: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弱电系统、给排水设备、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1、安全文明施工(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2、夜间施工 3、封闭作业照明费 4、二次搬运 5、冬季施工降效 6、雨季施工费 7、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9、脚手架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施工降水排水 12、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 。
专业措施项目有:
1、模板2、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