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消防等级”具体含意并不明确,这里仅就建筑的耐火等级作出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的规定,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共四个级别,其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如下相应列表的规定。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参见表3.2.1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参见表5.1.2
按照火灾危险性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按照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
按照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可分为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
按照自动喷淋系统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可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 Ⅱ级)、严重危险级(Ⅰ级、 Ⅱ级)和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