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投入水体后,使水环境受到污染。污水排入水体后,一方面对水体产生污染,另一方面水体本身有一定的净化污水的能力,即经过水体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的作用,使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得以降低,经过一段时间后,水体往往能恢复到受污染前的状态,并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进行分解,从而使水体由不洁恢复为清洁,这一过程称为水体的自净过程。
水体被污染后,通过一系列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作用,逐渐恢复其原有性状的过程,称为水的自净过程。地面水的自净过程主要包括有混合、日光照射、稀释、沉降、挥发、逸散、中和、有机物的分解、耗氧与复氧以及微生物死亡等。水体自净的结果是感官性状可基本恢复到污染前的状态,分解物稳定,水中溶解氧增加,生化需氧量降低,有害物质浓度降低,致病菌大部分被消灭,细菌总数减少等。但水体的自净作用有一定限度,超过此限度,仍可使水质进一步恶化。
土壤自净是指土壤本身通过吸附、分解、迁移、转化等自然作用,使土壤中污染物的浓度降低直至消失的过程。 土壤自净作用土壤自净作用是土壤本身通过吸附、分解、迁移、转化而使土壤污染物浓度降低甚至消失的过程。 土壤自净能力指土壤对进入土壤中的污染物通过复杂多样的物理过程、化学及生物化学过程,使其浓度降低、毒性减轻或者消失的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