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法等等
二、标的:合同为何而立,标的就是关键。
三、价款:为实现标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价款,包括付款方式、条件、定金等等。
四、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点、方式等等。
五、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免责等等内容都包括在此。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仲裁还是诉讼。如果选择仲裁的,条款应符合仲裁法的规定。
七、合同生效条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以及无效的免责等等。
八、附件:记载本合同的附件种类、数量、效力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的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