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负荷计算一般规定

负荷计算一般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6 02:48:13

进行负荷计算时,应按下列原则计算设备功率:对于不同工作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应换算为统一的设备功率。整流器的设备功率是指额定交流输入功率。成组用电设备的设备功率,不应包括备用设备。当消防用电的计算有功功率大于火灾时可能同时切除一般电力、照明负荷计算有功功率,应按未切除的一般电力、照明负荷加上消防负荷计算低压总的设备功率、计算负荷。否则计算低压总负荷时,不应考虑消防负荷。当消防负荷中有与平时兼用的负荷时,该部分负荷也应计入一般电力、照明负荷。单相负荷应均衡分配到三相上,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15%时,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超过15%时,应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

负荷计算一般规定

温馨提示:
本文【负荷计算一般规定】由作者 建筑小强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