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1、含义不同: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2、表现形式不同: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3、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米 ,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万元。
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申购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按相关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核: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条件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批准。
(六)轮候: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七)配售通知: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八)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任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
【法律分析】: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2、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3、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4、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