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该考试旨在评估应试者是否具备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专业素质与能力。
报考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级建造师考试包括以下四个科目:
各科目考试题型及分值如下:
单选题60题,每题1分;多选题20题,每题2分,满分100分。
单选题70题,每题1分;多选题30题,每题2分,满分130分。
单选题70题,每题1分;多选题30题,每题2分,满分130分。
单选题20题,每题1分;多选题10题,每题2分;案例分析题5题,合计90分,满分160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分数线一般设定为试卷满分的60%。例如: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持证者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延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