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一级建造师的考试安排并未有全国性的取消通知。具体的考试安排可能会受到不同地区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考生需要关注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通知。
根据往年的情况,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9月份左右。具体日期请关注官方公告。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领取后,需要进行注册才能以一级建造师名义执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持证人员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申请延续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有效期仍然从原注册有效期结束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