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离职后,需要办理相关的证件变更手续。建造师本人应向原聘用企业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原聘用企业应在收到离职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管理系统上报至相关建设主管部门。
接下来,建造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需提交给原聘用企业,由原聘用企业统一报送至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予以注销注册。
公示期结束后,建造师可以领取一份《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证明》。至此,建造师的注销注册手续基本完成。
若建造师希望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可以在完成注销注册后6个月内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时,需要按照初始注册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并经过相同的审核流程。
在办理离职及证件变更手续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二级建造师离职后的证件变更手续是一个相对规范且透明的过程,只要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通常都能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