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注册是指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向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提出注册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过程。
1. 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 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3. 无犯罪记录;
4.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5. 经所在企业年度业绩考核为合格。
1. 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在线申报系统,填写并提交注册申请;
2. 打印申请表:
申请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并打印《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3. 准备材料:
根据要求准备相应的纸质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
4. 提交材料:
将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递交至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
5. 审核:
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6. 公示:
审核通过后,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公告:
公示无异议后,由建设部予以公告,颁发《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持证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办理延续注册手续。逾期未办理延续注册的,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二级建造师在注册期间发生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注册信息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需提交新的劳动合同、原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应按规定完成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是保持建造师专业知识更新和技能水平提升的重要途径,也是延续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当二级建造师出现不能继续履行建造师职责的情况,如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等,其所在单位或本人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申请注销注册。
对于在注册过程中弄虚作假、出租出借证书、超出执业范围从事建筑活动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可能包括罚款、吊销注册证书、禁止一定期限内再次申请注册等。
二级建造师注册是一个严格且规范的过程,旨在确保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专业人员能够依法从事建筑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