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经历证明通常由曾经或正在工作的单位开具。具体步骤如下:
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向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并填写工作经历证明申请表。在申请表上详细列出你的工作经历,包括工作时间、职位以及参与过的项目等。
将准备好的材料及申请表一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他们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为你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会为你开具工作经历证明。这个证明通常会包含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起止时间、职位等信息,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最后,你将从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到工作经历证明。这份证明将作为你申请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重要材料之一。
在申请工作经历证明的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Q: 如果我无法提供劳动合同怎么办?
A: 如果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提供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其他可以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材料。
Q: 我可以自行打印工作经历证明吗?
A: 不可以。工作经历证明必须由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Q: 如果我的工作经历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A: 你可以向原单位申请补办。但请注意,补办的过程可能会比较繁琐,因此建议妥善保管好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