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卖房面积就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公摊面积指商品房销售中应分摊计入销售面积的商品房中公共建筑空间的面积。
1、房屋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多层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2、假层、阁(暗)楼和斜面结构屋面其室内净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3、房屋天面上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底层、夹层、地下室中以及独立建造的自行车房、汽车库,层高在2.20m以上(2.2.的,按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7、有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挑楼、全封闭的阳台和挑廊,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复式、跃层建筑中的挑空层部分,不论层高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楼梯井不作为挑空层认定。
1、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其中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和套内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组成。所以说建筑面积是包含了使用面积的概念,建筑面积要比使用面积大。
2、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屋外墙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使用面积是指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按规定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两部分。
3、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可能很多人说这就是室内地毯面积吧,差不多,只是要将各门洞下面的部分扣除。指住宅中以户为单位的分户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
4、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和客厅、亭子间、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附层、阁楼等面积。住宅使用面积按住宅的内墙面水平投影线计算。
房子的平方面积是长×宽。
若房子是一个规则的长方形,可以使用长x宽=面积的方法来计算房屋面积。但两者的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若房屋形状不规则,可划分为多个矩形,面积可根据长×宽=面积的方法,然后将其相加得到房屋面积。
想知道目前居住的房子面积,可计算每个房间的面积,然后将其相加就能得到结果,这里的面积应包括阳台面积。
房屋面积分类有哪些?
1、建筑面积
大部分开发商在卖房时,都是根据按建筑面积进行来做的,所以它包含了走廊、阳台、地下室、楼梯间等这些区域,而且还有上层、结构坚固、层高2.2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物。
2、套内面积
目前有许多开发商都是根据套房的面积进行销售,若按照套房面积进行计算,对业主和开发商都比较有利,但房子的价格自然就比较高。套房面积是指套房内的面积、使用面积、内墙面积和阳台面积等地方。
3、使用面积
这指的是房屋实际可用面积大小,主要包含卧室、厨房、浴室等,以及所有室内区域的总面积。当然,若是复式楼的,套房内的楼梯也要计算在使用面积里面。
4、公摊面积
房子将有一个公摊面积,即只有地下室、设备层、楼梯间等。还有很多公共区域都被划分为公摊面积。而且公摊面积的实际大小也是很难估计。这种一般都是由开发商根据总面积进行比例计算。
都可以。
按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四条之规定,现行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如下四种: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即: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建筑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2、按套(单元)计算:
即:等于是买卖双方的协商价,与面积无直接关系;
3、按建筑面积计算:
即: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建筑面积。
4、其它:
除以上三种方式外,买卖双方另外之约定。
扩展资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出卖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
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出卖人不具备开发主体资格;二是,出卖人没有销售资格。前一种情况主要表现为出卖人没有开发经营房地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经营范围;后者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到特定的楼盘,没有相应的销售资格。
如:开发企业在没有达到法定的售房条件下,为解决资金问题,私下销售房屋等等。
2、买受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
这种情况主要是买受人没有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不符合国家限购政策。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抵押的事实。
出卖人因实有资本少达不到法律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条件,为了融资往往采用两个途径:
一是,将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然后与银行协商,由该银行办理商品房按揭,双方约定开发商收取的买受人首付款直接归还开发商在银行的贷款。这样一来,开发商出售给买受人的房屋是设定了抵押权的不完整产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