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的成员住在一起,并且有法律关系。还需要在上海市居住,并且有城镇户口三年以上,有申请所在地的城镇户口一年以上。另外就是家庭当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最后就是收入的问题,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低于25200元,两人以下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7720元。并且人均财产都不高于8万元,申请的家庭所有成员在5年之内没有出售或者赠与住房。除了家庭申请,群体之外,单身人也可以申请,需要年满35周岁,未婚、丧偶或者是离婚满三年的人都可以申请。
优先申请。
本市无子女的老年家庭,重度残疾人、重大疾患家庭,1~4级残疾的军人家庭,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家庭,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称号人员的家庭,获得过全国“三八红旗手”的家庭,或者获得两次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家庭都是有优先申请的权利的。除了这些家庭,猎鼠,或者是因公牺牲人员的家属,也具有优先享受福利的权利。
补贴标准。
基本补贴标准已经确定了,受补贴最高的就是100%补贴,补贴的租金按照每平方米居住面积每月的标准进行补贴,分为三个档次,固定8个区补贴125元,固定5个区补贴95元,固定三个区补贴65元。受补贴第二高的是按70%补贴,分别为90元、70元、50元。受补贴第三高的是按40%补贴,分别是50元、40元、30元。这些补贴标准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而且家庭人数至少三人。还有一部分申请廉租房的家庭,成员为一人或者两人。他们所享受的租金补贴,在前面的基础上上浮20%。还有一部分家庭的最低保障面积是15平方米的居住面积。
1、廉租房的租住年限各地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继续租住;有的地方是一年一签,一年后,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租住,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就必须退出;如果有支付能力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购买。
2、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如果承租人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房租的,应当退回廉租房。
3、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如果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要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
廉租房是由国家政府投资建设,主要为整体收入水平较低的家庭提供居住的,不属于个人所有。各地区对于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不同,下面以上海市为例,看看上海申请廉租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 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在本区,已取得本市户籍并且已经满5年以上。
2.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或者达到晚婚年龄。
3. 若已离异的情况下,要求申请人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廉租房申请。
4.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少于580元。
5. 若家庭人数只有1人的,年收入少于6960元2人家庭要求年收入少于13920元。简单来说,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就直接增加6960元,依此类推。
6. 申请廉租房家庭人数若为1人,家庭总资产在15万元以下家庭人数为一人,总资产23万元以下家庭人数为3人时总资产低于30万元、4人总资产在38万元以下、家庭总人数5人以上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 申请人为无房户、拥有私有住房或者承租公租房的人员,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以下,且申请人与其家庭成员在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 申请人为重残人员、被拆迁、家中有重疾病人员、年龄在60岁(包含)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房屋的居民。
9. 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在二人以上。
文章结语:关于申请上海廉租房的必备条件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廉租房虽然价格非常优惠,但不是人人都可以申请到,必须得满足相关条件、要求才行。还有每个地区政策、经济水平有所差异,建议直接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信息更加准确哦。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1年
(三)家庭人均住房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400元(含50400元)、人均财产低于150000元(含150000元),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5440元(含55440元)、人均财产低于165000元(含165000元)(五)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可以单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