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租的房子可以转租吗

租的房子可以转租吗

发布时间:2023-02-13 01:22:30

可以转租,在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转租的租金还不能超过原来的租金,租金是房屋的收益,是房屋所有权人得的。未经过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还是说为了谋取租金的差价而转租的,房屋所有权人是有权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还可以解除房屋的租赁合同,马上收回出租房。

租的房子可以转租吗

不能转租情况

1、承租人欠了房东的租金、承租人在出租房里擅自搭建、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行转租的。

2、房屋租赁的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话承租人就可以按照约定转租。要是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说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必须要经过房东的同意才可以转租房屋。

3、房屋转租的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了变化,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也会跟着变化的,租赁合同要是解除的话,转租合同也应该随之解除。

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间,不行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5、房屋转租期间,除了房东和转租当事人有约定外,原房客也应该继续履行租赁的合同,也要按时交付租金。

租的房子可以转租吗

我租的房子可以转租给别人吗

自己租的房子一般是可以进行转租的,只要征得房屋出租人的许可即可。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中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取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自己租的房子租给别人注意什么

自己租的房子租给别人注意事项: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租的房子可以转租吗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3、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中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取收益。

租的房子可以转租吗?

若是经过房屋所有人同意,那么是可以转租的,若合同载明不得转租或者未规定,那么一旦出现转租的情形,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二房东一般是指非产权人本人租,是有人从房东处承租了房产,再转租给其他人的人。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 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八条 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温馨提示:
本文【租的房子可以转租吗】由作者 装修小天才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