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原则,由监理人按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原则,由监理人按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发布时间:2023-02-15 14:07:17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原则,由监理人按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A、固定总价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原则,由监理人按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B、成本加利润

C、固定单价

D、可调单价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原则,由监理人按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原则,由监理人按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变更估价原则如下: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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