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检查时,下列()的火灾危险性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A、戊类厂房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
B、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与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之间未做防火分隔措施
C、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与厂房生产部位未做分隔措施
D、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正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正确答案:A】
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检查:①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按实际情况确定。例如,机械修配厂或修理车间,虽然使用少量的汽油等甲类溶剂清洗零件,但是因为其数量少,当气体全部逸出或可燃液体全部气化也不会在同一时间内使厂房内任何部位的混合气体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所以,该厂房的火灾危险性仍可以按戊类考虑。
问题一:火灾的火灾危险性 火灾危险性是指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与暴露于火灾或燃烧产物中而产生的预期有害程度的综合反应。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注:同一座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以下是各类不同仓库类别的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甲类: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的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助燃气体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类: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可燃固体 丁类:难燃烧物品戊类:不燃烧物品注: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储存不同火灾危险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按其中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问题二:火灾危险性分类 20分 1、这些场所并没有什么火灾危险性分类
2、火灾危险性分类一般是指普通建筑和公共建筑,或者生产厂房、仓库才有的,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3、你所列举的场所都是一般性的场所,不存在火灾危险性分类的问题。
问题三:火灾危险性分为几类 可分为三类,28℃以下为甲类;
2、8℃-60℃为乙类;
6、0℃以上为丙类
问题四:消防四懂四会里的: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到底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啥意思? 是指次岗位所辖范围内的火灾引患,预防措施,以及发生火灾时的急救措施,发生火灾后造成的经济等各方面的勋失程度
问题五:怎么理解酒店客房火灾危险性的意思 也提,但不是一个概念。生产性和存储性建筑划分火灾危险性类别主要是从发生火灾时对周围建筑的破坏和影响这个方面。高层建筑从消防的角度按照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将高层民用建筑分为两类。
问题六:火灾危险性是按什么闪点划分的 闪点是什么意思?
问题七:消防火灾危险性类别怎么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3.1.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可以查查规范表格。
民用建筑按照使用用途顶为住宅,商业等,并根据不同的用途确定消防设施的设计。
问题八:消防设计耐火等级和火灾危险等级是不是一个意思 耐火等级是建筑构件的抵御火灾的能力标准,火灾危险性分类是要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来划分的。
问题九:什么叫闪点?闪点与火灾危险性有什么关系? 闪点是指液体能够被明火点燃的最低温度
闪点低说明温度低的时候就可以互燃,如果闪点高于室温,说明室温下是不能点燃的,自燃火灾危险性就低。
问题十:火灾的火灾危险性 火灾危险性是指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与暴露于火灾或燃烧产物中而产生的预期有害程度的综合反应。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注:同一座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以下是各类不同仓库类别的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甲类: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的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助燃气体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类: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可燃固体 丁类:难燃烧物品戊类:不燃烧物品注: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储存不同火灾危险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按其中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1.1条,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将分类划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对于使用或产生下列火灾危险性特征物质的厂房,将其划为甲类:闪点小于28度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到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对于使用或产生下列火灾危险性特征物质的厂房,将其划为乙类:闪点不小于28度,但小于60度的液体;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易燃物体;助燃气体;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不小于60度的液体雾滴。对于使用或产生下列火灾危险性特征物质的厂房,将其划为丙类:闪点不小于60度的液体;可燃固体。对于使用或产生下列火灾危险性特征物质的厂房,将其划为丁类: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烧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对于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厂房,将其划分为戊类。
厂房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针对建筑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配合先进的防火技术,才能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消防:关于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区分
看到有的厂房被划分为丁戊类,难道此为介于丁类和戊类中间的一级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不是规定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这样说来如果存在丁类的物质应该被划为丁类才对啊?求教高手~!
答:看你题,你的问似偏面了!我们讨论一下:先看条文再答你的问号?
因你的问,时间尚末进入GB5001-2014实施时间,仍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2006来讨论。
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亊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好!条款完正了。我认为你漏了3.1.2 条中1、2款,且末述清,不符合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的条件。故会问:“难道此为介于丁类和戊类中间的一级么?”答:一定分清丁、戊类厂房的。我把3.1.2 条中条文说明截一部分,你的问题应该很容易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土一点:油漆工段同存在在丁、戊类厂房内,那么要看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与采用的系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