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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 )时设立。

发布时间:2023-02-15 22:52:48

建设用地使用权( )时设立。

A、占用

建设用地使用权( )时设立。

B、登记

C、申请

D、使用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什么时候设立

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时候设立。《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15.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时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时设立。

A.占用

建设用地使用权( )时设立。

B.登记

C.申请

D.使用

【答案】B

【解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 )时设立。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 物权)》第三百四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原则,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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