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变更估价( )。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有相同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不用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C、按照合理的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D、根据合理的成本加适当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确定新的变更单价
【正确答案:C】
施工工序与采用材料完全相同的称为《相同项目》;施工工序相同,采用材料有一些差异或者施工工序有一些差异,采用材料相同的,称为《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需经发包人审定不高于市场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需经发包人审定不高于市场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可按以下原则确定:按重庆市相关08定额以定额计价模式编制工程预算,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按该部分造价下浮10%后(下浮基数不含主要材料价差、未计价材料费、人工费调差、按实计算费用、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办理结算。
第(2)条中:类似项目如何定义。比如合同清单中有PPR-25给水管道清单,施工中增加了PPR-32、PPR-40、PPR-50给水管道,审计单位非要认为这与合同清单PPR-25类似,采用清单计价模式,而不按第(3)条采用定额计价。
拓展资料:
项目合同简介:
项目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类。项目执行机构与项目实施各个阶段提供货物、服务及工程的对方当事人之间缔结的合同。进一步可以分为资本设备 (包括专利、专有技术及商标的技术转让)、各种咨询服务与施工承包这三类。按国际惯例,在同一项目中,除所有咨询服务合同需独立签订外,资本设备引进或采购中的技术转让合同也必须独立签订。合同确立项目执行机构与所有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规定采购的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及合同定价的方式选择,取决于项目执行机构或融资机构的采购准则。
合同介绍:
以承包的项目(一个整体工程有几个项目构成)计算咨询费用的合同.
发包方(项目法人)与项目承包方为完成指定的投资建设项目而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项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以合同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1)对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对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特殊情况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以上这是通用条款中的内容,一般不会更改,合同双方如果有具体约定,可以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
扩展资料:
工程量清单投标的工程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一、固定综合单价
1,量变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价格按投标时的固定综合单价,措施费一次性包死。大部分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基本都是这样签订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就是按施工图纸、会审、变更、签证等按实际计算。 固定综合单价也不是说是一成不变的。
2,与投标施工内容完全一致且价格也无变化的则执行原投标固定综合单价,施工内容不变但主材价格重新定价的则置换主材价格(调换材料价格中的材料的数量应该是定额含量),施工内容变化时清单项目中有增加或减少的施工内容则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内容调增减。
3,原清单没有的项目按合同约定重新组价(清单的本意是这无清单的项目要签证确认综合单价,而现阶段实际都是结算时按合同执行消耗量定额)套定额,合同中约定材料价格按施工时期造价管理,这就需要把这部分的施工内容按实际施工时期划分形象进度,
4,需要甲方、监理认可。形象进度按实结算的工程一般都会办理,而清单结算的工程对这方面还不够重视,大部分工程没有这方面的依据。 措施费一次性包死,就是按投标时的造价计入结算。
5,而措施费一次性包死虽然按新的清单计价办法允许调整但施工合同中一般不约定是包投标清单、还是施工图纸、还是整个工程,现在的措施费一次性包死通长意义上不论变更增减均不调整。但是如变更太大,原4层楼现变更为2层或2层变4层,措施费变化太大,就肯定需要双方协商看怎样进行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单价怎么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