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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发布时间:2023-02-16 04:11:41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A 、2%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B 、5%

C 、10%

D 、3%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总工程量的比例是多少?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但为了保障《建筑法》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实施,目前国内建筑业内普遍实行按工程预算款的5%~8%收取质量保证金制度

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和期限

1.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2.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保证金的预留期限一般为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具体也可以由双方商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含义: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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