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根据《刑法》第137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137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3-02-16 23: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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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刑法》第137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由作者 一建题库收集者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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