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 202号),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施工等单位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按项目管理权限如实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报告,最迟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 202号),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施工等单位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按项目管理权限如实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报告,最迟

发布时间:2023-02-16 23: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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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 202号),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施工等单位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按项目管理权限如实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报告,最迟】由作者 二建直通车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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