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333(不含港澳台)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85个地级市、15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2856(不含港澳台)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860个市辖区、368个县级市、1453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
41658(不含港澳台)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个区公所、7194个街道、19683个镇、13587个乡、1085个民族乡、106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
662238(不含港澳台)个村级行政单位(包括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