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力是力学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之一。但是,国内外各种课本及参考书对重力概念的定义不尽一致,目前对重力的定义大致有以下三类。
第一类定义很明确,重力就是指地球对物体的吸引力。重力即是力,就是矢量,其方向就是地球对物体引力的方向,即竖直指向地球中心。按这类定义,重力就成了引力的同义词,但重力并不代表万有引力。其实,这类定义只有在不考虑地球自转所引起的效果时才有意义。
重力
第二类定义:“质点以线悬挂并相对于地球静止时,质点所受重力的方向沿悬线且竖直向下,其大小在数值上等于质点对悬线的拉力”。“实际上,重力就是悬线对质点拉力的平衡力”。“物体在地球表面附近自由下落时,有一竖直方向的重力加速度g,产生此重力加速度的力称为重力”。
第三类定义分别从静力学形式和动力学形式给出了重力的“操作性定义”,并暗示了重力不是纯地球引力,而是把地球自转影响考虑在内的地球引力和物体随地球绕地轴转动所受的向心力之差.这类定义美中不足的是未能明确表达出重力的主要本质,即“地球引力”这一本质因素.综上所述,以上三类关于重力的定义都不够确切.重力的比较确切的定义是:“随地球一起转动的物体,所表现出的、所受地球的引力,称物体的重力。”根据这种定义,重力概念的内涵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