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刑并用是谁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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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德刑并用,德主刑辅

推荐答案

2023-10-24 03:56:22

德刑并用是由德国法学家贝尔克利(Georg Beseler)在19世纪提出的,其主要内容是将德国民法和刑法融合在一起,采用一套法律体系来解决民事和刑事案件。这种制度在德国历史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后来也被一些国家采用或参考,如日本和中国等。

其他答案

2023-10-24 03:56:22

儒家。

儒家从“礼”“仁”出发,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提出“德刑并用”“德主刑辅”。道家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墨家主张以天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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