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分类,首先按煤的挥发分,将所有煤分为褐煤、烟煤和无烟煤;
对于褐煤和无烟煤,再分别按其煤化程度和工业利用的特点分为2个和3个小类;
烟煤部分按挥发分>10%-20%、>
20%-28%、28%-37%和>
37%的四个阶段分为低、中、中高及高挥发分烟煤。
关于烟煤粘结性,则按粘结指数G区分:0-5为不粘结和微粘结煤;>
5-20为弱粘结煤;>
20-50为中等偏弱粘结煤;>
50-65为中等偏强粘结煤;>
65则为强粘结煤。
对于强粘结煤,又把其中胶质层最大厚度Y>
25mm或奥亚膨胀度b>150%(对于Vdaf>
28%的烟煤,b>
220%)的煤分为特强粘结煤。
在煤类的命名上,考虑到新旧分类的延续性,仍保留气煤、肥煤、焦煤、瘦煤、贫煤、弱粘煤、不粘煤和长焰煤8个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