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阐释史表,主要是从组织材料上立论。唐司马贞曰:“《礼》有《表记》,而郑玄云‘表,明也’。谓事微而不著,须表明也,故言表也。”
(《三代世表·索隐》)。
清赵翼说:“《史记》作十表,仿于周之谱牒,与纪传相为出入,凡列侯、将、相、三公、九卿功名表著者,既为立传,此外大臣无功无过者,传之不胜传,而又不容尽没,则于表载之,作史体裁,莫大于是。”
(《二十二史札记》卷一)。
准此,则“表”之义有三:
其一,表隐微细事,使之鲜明;其二,扩大纪、传的记事范围;其三,表与纪传互为经纬,是联系纪传的桥梁。从编纂方法看,这些解释无疑是正确的。但这只是表层意义。
从史学构架立论,十表为司马迁精心之作,每篇年表均有切合内容的特殊结构。十表合成一系统结构,深微的史学义理蕴藏于年表的结构之中。十表的史学义例也可以概为三点:
其一,编年记正朔,与本纪互相贯通,发明补充,展现天下大势为全书之纲;其二,打破王朝体系,划分历史变革的时代段落;其三,各表结构与表序结合,阐述深微大义,最具《春秋》笔法。